法律分析:在“双减”政策下,规定了不再允许私立学校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等,这对私立学校来说,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另外一些依靠着公立学校的资源办学的私立学校,必须要全部独立或转公,总之,之后公立学校的老师到私立学校上课的情况将不会再有了。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