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纳应在什么时间开始

社保缴纳应在什么时间开始,是从员工工作第一天起,还是过了试用期,签订正式合同后开始为员工缴纳,有无法律明确规定其时间。
试用期合同用缴纳吗

社保缴纳应在员工入职的三十日内进行缴纳。无论是否在试用期内,只要入职了,就要缴纳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3

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缴纳社保,就是员工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月,或者说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缴纳社保,符合“签订正式合同后开始为员工缴纳,有无法律明确规定其时间。”

1、劳动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签订合同后,单位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申报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应由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

3、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费数额。

4、单位应在用工之日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在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为职工缴纳社保费。

5、缴纳社保时间是国家政策是1999年出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各省、市和行业的缴纳时间都不一致,最早的1992年,国企基本上是1994年就开始缴纳。

扩展资料:

一、养老保险

按照养老保险的相关规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要符合两个条件:

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缴满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

不过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5年,而不是说缴满15年就不需要缴费了。对职工来说,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只要在用人单位就业,就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费。当然缴纳那么得越久以后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多。

二、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在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在退休以后不再缴纳医保费也可以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各地规定并是不统一,一般为20——30年不等,缴费的参数也是不一样的。异地就业的,医保关系如果无法转移接续并累计计算的话,是可能会影响到将来的退休医保待遇。

三、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也是有缴费年限的限制,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失业前与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才能够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金,当然,这只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之一,领取失业金还有其他的条件需要满足,具体也是需要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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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7-10
缴纳社保应从什么时间开始算起?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因此,社会保险金的起投日,应该从建立劳动关系的试用期开始。
案例1:更换工作后社保的缴纳时间如何计算
因为本人不是东莞户口,之前已经缴纳社保有六年了,如果找工作的期间不能续缴社保费,那么到了新单位能不能补缴空缺的社保费呢?还是说如果依然在东莞工作的话,则要重新在新的单位开始缴纳,之前的参保实际缴费月数能不能保留呢?社保卡里基本养老账户个人金额和地方养老账户金额是不是一直保留呢?划拨的医保资金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呢?
回答:
到新单位工作,就从建立劳动关系的当月起续保,是不能补缴的。养老保险的个人帐户、缴费年限是一直保留的。医保卡帐户上的钱可正常使用。
不过你停保最好不要超过两个月,暂停缴费超过两个月再续保的,医疗保险是视作重新参保。
案例2单位未给缴纳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做了明确规定。
因此,你从xx年起就在现单位工作,但社会保险直至yy年单位才开始缴纳,显然违反了《劳动法》的上述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有权要求单位为你补缴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yy年单位开始为你缴纳社保期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否则,你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干预并处罚;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单位为你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08
  你好:
  按照劳动法规定,员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该缴纳社保;就是员工开始工作的第一个月;
或者说签订劳动合同就应该缴纳社保,符合“签订正式合同后开始为员工缴纳,有无法律明确规定其时间。”

试用期和正式期一样都要缴纳社保的。
另外,二楼的说按照公司规定不对,因为劳动法规定大于公司的规定。

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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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20-07-24
如果你有工作单位的,越 早交越划算。单位缴纳 大 头,自己缴纳个人部分。如果 没有工作单位的,自己去交养老保险,这种情况一看预期寿命,就是算算你交了多少钱,能领多少年的钱。国家会定期上调养老金,我们自己去买养老保险,比任何养老方式都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