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04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违法 您按劳动合同法 37条的规定辞职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2-12-04
1、改名、换新老板,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你自己决定是否签订新劳动合同,离职要求提前三个月约定违法,因此无效;
2、老话,公司有钱就有权辞退你,大不了就给你赔偿金而已;
3、同1,可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公司没把劳动合同给你一份
4、无权;同1;
5、仅供参考,请找当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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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04
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三个月是不合法的。该项条款没有法律效力,但是你们的劳动合同的其它内容给还是有效的,请放心。
关于保密的问题,竞业限制法律规定不多于2年。
关于辞退问题,从法理上不能,但是从现实角度劳动者毕竟是弱势的您要是想在那干还是。。。的好。
第4个回答 2018-03-29
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而且有理由这样约定,就不算违法。公司要求交接清楚,怎么算交接清楚,这点很模糊,说你没交接清楚,就是没交接清楚。给公司造成损失,至于有多大,很难界定,而且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签合同的人也同意了,就是合规的。拒签合同,可以,不进公司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