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曝光的一则与拼多多商家客服曝光的对话令人哭笑不得,不过从另一个角度分析,盗版书籍和假货仍然是有一定去别的,个人认为他说的的确也没错,但是盗版书籍也不值得提倡。
一,假货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先讨论一下假货一词的意义,与商品的内容,使用情况和所售商品描述的信息不一致,我们可以说它是假货,就是典型的披着羊皮卖狗肉。就以这次的书籍为例,商家描述的商品内容,与所售书籍的内容不同,或者缺少一些篇幅段落,插图插画。那这本书就是假货。
这次的事件主要还是商家所售的书店和盗版有关,盗版的商品往往是和正版商品有着同样的使用价值,至少在图书类商品是一样的。这本书只要纸张质量,印刷质量都合格,那在这本书的价值和正版书籍相差不大,有着同样的内容,而书籍的价值正是体现在这些文字内容里。盗版则是在没有取得版权方授权的影响下而私自印刷售卖,取得经济利润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会严重侵害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在现代社会中,这种行为是违法,不提倡,甚至要坚决打击的。
想必来看,假货的恶劣程度要比盗版更加恶劣,更何况假货几乎都可以肯定是属于盗版,假货侵害的是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利益,和消费者的利益,而盗版对于消费者来说将会更加满足消费者的利益,因为盗版不支付版权费用,往往售价更加低廉。但是却严重损害了知识产权所有者的相关利益或直接利益。一个社会创新发展的动力之一就是要坚决打击盗版,让知识产权者的利益受到保护,才会有动力创造出新的商品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