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铃3吨3.0排量的,行驶证上的总质量是:6610kg,整备质量4680kg,核定载质量:没有写,准牵引总质量:没有写。车身加货过电子称的总重是:8190kg,请问这样超重吗?谢谢!
货车超载标准:根据规定,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罚款200元,扣2分;30%未达50%的,罚款500元,扣3分;50%未达100%的,罚款1000元,扣3分;100%以上的,罚款2000元,扣3分,同时可扣留车辆。
违规装载规定
(一)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但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除外,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10%;
(二)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三)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你好!我听说五十铃3吨3.0排量的行驶证上的核定载质量应该是3.5吨,是这样的吗?而且本身是五十铃却上牌上的是江铃牌,这牌子不同查到了有麻烦吗?牌子不同车的核定载质量会不同吗?我买的是已上好牌的车。谢谢!
追答五十铃本来就是江铃汽车旗下一个品牌,这个没关系。
核定载质量如果没有写就没有准确标准,就是按照总质量核定,不过40吨以下的货车好像是按照后轴轮胎数来确定的,最好向公路路政等部门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