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税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290元。
应纳税额=(10000.00-5000.00-0.00)*10%-210=290.00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扩展资料:
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个税起征点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如果五险按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公积金按实际收入的12%缴费进行计算,
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法定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个税起征点35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0000-1023-1200-3500)*10%-105=322.70元
2、如果五险按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公积金按实际收入的8%缴费进行计算,个人应纳税额=(10000-1023-800-3500)*20%-555=380.40元
3、如果五险按最低标准作为缴费基数,公积金按实际收入的12%缴费进行计算,个人应纳税额=(10000-382.33-1200-3500)*20%-555=428.53元
4、如果五险按最低标准作为缴费基数,公积金按实际收入的8%缴费进行计算,个人应纳税额=(10000-382.33-800-3500)*20%-555=508.53元
5、如果五险和公积金都按最标准作为缴费基数,12%的费率进行计算,个人应纳税额=(10000-382.33-254.40-3500)*20%-555=617.65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