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在内地也同样被认可。在互认政策的利好下,香港和内地已多次举办相关考试。自2005年起,香港证券专业学会在内地举办了三次香港资格考试;受香港证券专业学会委托,中国证券业协会也成功举办了四次香港资格考试。
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的单一发牌制度于2003年4月1日生效。在该发牌制度下,持牌人可以一个牌照进行不同类别的受规管活动,每个由香港证监会发出的牌照会列明该持有人可进行之受规管活动。
这一资格互认制度是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正式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