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中追捕期限是多少年?只有躲过这个期限是不是就能躲过一世了?

如题所述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2、但这个有一个适用的前提,就是在这个期间内没有查出是谁干的。如果在这个期间内没有查出是谁干的,过了这个期限就不用在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这个期间内查出了是谁干的,警方抓不到人就会发通缉令,就算你逃到天涯海角,逃一辈子,只要抓到了你,就要接受刑法的惩罚。
3、如果重新犯罪的,追诉期限是从犯罪这一天开始重新计算的。另外
《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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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所以过了这个期限是可以说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的。
但是要注意。如果重新犯罪的,追诉期限是从犯罪这一天开始重新计算的。另外
《刑法》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也就是还是可能要追捕的。
第2个回答  2013-11-10
您询问的实际是追诉时效的问题。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根据您叙述的情况,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就是说,警方会一直追捕。追问

这只是理论上的吧?法律规定没有时限,但法律还是需要人来执行,有哪个警察会花一辈子去追捕一个罪犯?反正我没听说过,躲过一世还是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