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是私营食品厂,有一块划拨土地,土地是1998年我厂有偿取得的(当年土地的各种补偿及出让金都交予政府部门),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者,面积大概21亩左右,现厂区涉及到拆迁问题,厂区内有厂房、库房、办公室等设施,请问拆迁时土地该如何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