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人寿保险合同的复效的定义

如题所述

您好:合同中止:人寿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在一定的期间内,由于失去某些合同要求的必要条件,致使合同失去效力。一旦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所需要条件得到满足,合同就恢复原来的效力,称为合同复效。一旦投保人重新具备交纳保险费的能力并且愿意补交合同效力停止期间的保险费及期利息,保险合同效力将恢复。但如果中止期限届满,投保人仍未就复效问题与保险人达成一致意见并补交保费,保险合同中止。我国法律规定,中止期限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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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2-27
人寿保险合同的复效的意思是:如果你办理有期交的保险,有两个月的宽限期,如果两个月内交上,正常有效。如果一直没有交,不得超过两年,因为超过两个就失效了,不能办理复效了,只能退保了。
第2个回答  2012-12-26
您说的人寿保险合同是期交的,每年到投保日就要续缴保费。
如果某一次忘记缴保费,从那一次的应交费日开始起有两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只要缴上保费保单自动恢复效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2-26
您好!人寿保险合同过了60天的宽限期仍没有交纳保险费,会导致保险合同效力暂时中止,从宽限期后第一天算起合同有2年中止期。中止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在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也即复效。超过2年中止期就不能办理复效了,合同将永远失效。
第4个回答  2012-12-26
您好,复效是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与保险公司协商并达成协议,在补交保险费及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