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由于头部受伤需要进行第二次手术,第二次手术时间发生在第二份保险期内,并且已经超过三个月时间;保险公司说第二次手术不能获得理赔,由于是第二次手术只能算在第一份保险期内;(备注:第一份保险时间:2011-03-23至2012-03-23;第二份保险时间2012-03-23至2013-03-23);请问是否如保险公司所解释的??请高人指点
假如我在做第二次手术之前,我采取电话报案,说第二次又是意外摔伤的;保险公司会受理吗?
追答这个么,正常保险公司会核查的,因为之前有过报案,并且在理赔时是需要真实病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