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方法:
逐项审查法,也称全面审查法。优点是全面、细致,审计质量高,效果好。缺点是工作量大,时间长,国内单价合同和国际合同条件下工程可采用此法。
标准预算审查法。目前,因我国各地区采用标准不相同,这种方法使用范围较少,现在,在发达地区,利用这种方法,又快又准,是一项有效的方法。
重点审查法。这种方法,主要适应于国内总价合同,审计重点放在变更和索赔上,特别是重点突出,审计时间短,效果好。同时,还可以利用对比审查法,“筛选”审查法,手册审查法等手段做为补充,以保证审计的准确性。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的定义:是指总包、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建设单位对各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所进行的审计活动。
参考资料工程造价项目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