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12-30
1988年以前,我国国债发行采用行政分配方式,1988年,财政部首次通过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柜台销售发一定数量的国债,1991年,开始以承销包销方式发行国债,1996年起,公开招标方式被广泛采用。目前,凭证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承销包销方式,储蓄国债发行可采用包销或代销方式,记账式国债发行完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银行代理发行凭证式国债属我国政府债券的一种间接发行方式,即由银行承购全部凭证式国债,然后由银行的机构网点向社会推销,在规定期限内将资金转入国库的一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