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我面试的时候承诺给我1800的基本工资,试用是1500,但转正之后,实际上为:基本工次1500+岗位津贴300+学历工资100,这是工资条上写的
请问,这合理,合法吗?
承诺的基本工资不可以拆分的,是这个意思吗?
追答应该是你们人事部门混淆了概念
他的意思应该就是一个月1800,一共1800
我回去看了,劳动合同上写着基本工资确实是1900,现在工资条上拆成了基本工资1500+岗位津贴300+学历工资100,请问,这是不是违背了劳动法的某一项啦?
追答劳工法中并未规定
工资总额不少于合同中工资即可!!
不是吧,这样我加班费就会少很多!公司如果把我的基本公司改成100,那我加班就没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