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工吗?

大家好,我06年毕业,计算机专业。毕业后在上海打工,09年回家,家人想叫找个稳定的工作,由于父亲是公路局老员工,找关系进入县公路局,11年在县公路局养护公司实习,一月600,领导说实习一年多就可以办转正手续,今年3月份,找单位办转正手续,填了一份全民合同制工人招手表,还有个人鉴定书之类的相关资料,单位叫我拿着这些资料到人保局办理转正手续,(以前单位办理,现在叫自己办)拖关系找到人保局的一个科室的股长,他说现在事业口全部封死了,谁都不敢搞,现在是逢进必考。现在只能通过人事代理制,走企业口,就是跟单位签份合同,然后人事档案关系放在人事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托管,也就是人事代理制+聘用合同制,一年见习期,见习期后就可以转正定级,工资调级等等相关手续,请问 我在县公路局养护公司实习期满,单位叫我填写一张表全民合同制招收表,包括个人鉴定等相关手续,叫我到人保局,办理相关手续,托关系找了人保局的人,说现在只能走企业口,通过人事代理制,需要跟单位签一份合同,再报给人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听说人事代理制员工需要一年的见习期,可是我已经为单位服务2年了,能转正定级吗?转正定级后,就可以还有,人事代理制员工跟正式员工有什么区别?正式员工到底什么意思?是事业编制吗? 事代理制是什么东东,在网上查也是众说纷芸,是不是就是个合同工?请了解的同仁回答,谢谢!

人事代理和合同工是有区别的。人事代理就是一般说的劳务合同,是由专门的代理公司与员工签约后再由代理公司派驻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员工个人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要看签订的合同是跟谁签订的,正式工一般是跟单位主体或者上级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如果跟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肯定就不是一个待遇了。

扩展资料: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养老保险金收缴、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人事代理的方式有委托人事代理,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可多项委托,将人事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住房公积金等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也可单项委托,将人事档案委托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

人事代理,是一种人力资源外包形式,是企业根据需求将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外包出去,由专业的第三方代理。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人事代理是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产生的,是以人才交流服务工作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人事管理方式,在市场经济下人员配置从过去的计划分配变为双向选择,人才流动性大大增强,同学们的报到证以前是叫做派遣证,从这个名字的变化大家就可以感觉到就业方式的变化。

在1995年国家人事部就明确提出要建立和推行人事代理制度,使之成为人事工作的一个新领域。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事代理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服务的对象由最初的三资企业、民办高科技企业、乡镇企业等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发展到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类型的单位。

代理的内容也从单纯管理档案发展到包括代办社会保险、人力资源开发和信息咨询服务在内的人事人才工作的各个方面。

参考资料:百科-人事代理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3

个人,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3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4%。

单位办理社保需要:

    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  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  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社保-百度百科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人事代理分两种情况。一是档案放在人社局(全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而来)的二级机构——人才交流中心(有的地方叫人事代理中心),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也就是你拿到的那份全民合同制工人招收表。楼主属于这种情况,身份界定是非在编人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府聘用人员(有的地方叫政府雇员)。但是,楼主所在的单位是县公路局,这个单位是交通局的二级机构,性质是半事业半企业,里面的用工包含事业编制和企业编制,公路局的局长一般由交通局副局长兼任,此人是行政编制(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务员身份),另外还有极少部分的事业编制人员,大部分都是企业编制人员。公路局属于自收自支单位,也就是自己挣多少就吃多少,挣不到,就不吃,政府财政不拨款。所以,楼主占了个便宜,因为你进的是企业性质的单位,所以你的身份是合同制工,还是比较保险的。因为国家总要建公路,公路建好了,总要维护和管理,这些都是各地公路局的职责。所以,楼主的工资福利还是有较大保障的。在这里说个题外话:我以前分管乡执法中队时,这个中队长已经50岁了,但是单位一直没给他买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我也很想帮帮他,就问他一些情况。他说上个世纪80年代招工时,区人事局给他一张全民所有制招工表,他填了那张表。我看了那张表,非常正规,转正定级写的很详细,另有乡政府和区人事局盖的公章。我说,有这个就好办了,我来给你找人事局的人。然后,我亲自去了人事局,找到了一个老朋友,他负责人事招考和转正定级工作。这个老朋友告诉我,全民所有制身份在政府工作就是聘用工,是没有保险和公积金的,我说那他属于什么身份,他说,属于临时聘用工,即临聘。60岁后,由区政府统一考虑,每月给予一定的养老金,估计不超过1500元。我想请这位老朋友帮帮忙,他说,不好办,因为全区有300多名这种性质的人员,基数庞大,牵一发而动全身。二是档案放在人社局劳务派遣中心,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一般由人社局、用人单位统一招考,人员性质为协警(公安、检查、法院、司法部门)、协管(城管执法部门)、协理(社保部门),属劳务派遣工。这种身份远远低于楼主的身份。也就是政府机关里身份最低的、工资最低的、干活最多的那群人。
综上所述,楼主属于企业编制里的正式员工,但因为你在政府机构里工作,所以身份还是很低的。政府人员身份一般分为: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工勤编制——事业编制干部身份——事业编制工人身份——企业编制——临聘——临时。大致就那么几种,层次越高的机关,如县区以上机关只有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及工勤编制(这三种编制几乎没有太大区别),身份越少。层次越低的机关,如乡镇机关、副科级事业单位机关,身份的层次越多。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1-08
现在都是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合同工。
如果是问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正式工、合同工的区别吧,这个很简单,就看签订的合同是跟谁签订的,正式工一般是跟单位主体或者上级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如果跟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肯定就不是一个待遇了。
第4个回答  2019-12-23
人事代理和合同工是有区别的。人事代理就是一般说的劳务合同,是由专门的代理公司与员工签约后再由代理公司派驻其他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一般是由员工个人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要看签订的合同是跟谁签订的,正式工一般是跟单位主体或者上级人力资源部门签订,如果跟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肯定就不是一个待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