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地区水费多少钱一吨?

如题所述

南京浦口地区各类用水水费计收标准

(一)农业用水:凡从本区江、河、沟、坝取水灌溉稻麦田的,每年每亩收费5.5元;从水库取水灌溉稻麦田的,每年每亩收费9元;经济作物(含棉花、油料、蚕桑、瓜果、经济林、菱、藕、蔬菜、茶叶等)每年每亩收费6元。

(二)自来水厂(地表水)供水:每立方米收费0.04元。

(三)工矿企业自办水厂:消耗水每立方米收费0.09元,循环水(用后返回原水体,水质符合标准,水量、水位不变)每立方米收费0.0225元,贯流水(用后进入原供水系统,水质符合标准,水量不变,仅损失一级水头)每立方米收费0.036元。

(四)水产用水:利用水利工程提供水源的精养鱼塘,每年每亩收费25元;水库、湖荡、河沟养殖,每年每亩收费6元。

(五)对在地面污染严重地区,确需水利工程抽(引)排冲污稀释的,按照“谁要求冲污,谁交费;谁服务,谁收费”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用水价格,协商不成的,由区物价局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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