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后房产证更名

丈夫死亡后房产证上是他的名字,现在想改为女儿的名字,怎么办?丈夫的父母还健在,继承人继承房屋的比例是怎样的?现在过户给女儿是不是还要他们到场?如果现在不过户,将来丈夫的父母都去世了再过户,会不会更麻烦?

一、承过户流程

1、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

3、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二、继承过户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供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扩展资料: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提交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二、无遗嘱继承权公证提交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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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7
丈夫死亡后房产证更名;如果是丈夫没遗嘱的情况下,由死者所有的是第一继承人继承。。。
因为住房房产权是夫妻一人一半的,其中一位死亡,他那一半产权在无遗嘱前提下,应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

如果需要独自获得产权变卖的话,需要有继承权三方一起到公证处办理放弃,并要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公证书,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你才能过户到女儿名下的。
如果现在不办理,同样是有麻烦的。因为丈夫的父母很可能还有其它子女,如果丈夫父母都去世了,丈夫的父母的部分房产,很可能是由其它子女继承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8-05
梅子 朋友你好: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其直系卑血亲代位继承。另外,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果你想让你的女儿继承,必须得到你丈夫父母的同意,毕竟是自己的孙女,如果是独生子的孙女就更好了,其他就是靠你的沟通了!因为你女儿继承以后,就没有老人的继承权了,因为祖父母只是第二顺位继承者。希望以上的信息能够带给你一些帮助。
第3个回答  2013-08-05
现在办也可以,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赠予给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