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也想问一下:我们7人去外地参加赛事,比赛期间的车费、住宿及伙食由我们单位的上级部门给报(即票据被拿走)。但路途中的伙食和杂费上级部门不负责,这部分本应由我单位出。可是会计说没有车票及住宿票就无法走差旅费,必须让我找单位主管领导挪用小金库来支付。这种情况真的不能报差旅费么?不能正大光明的走帐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