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A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什么意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和依据,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应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和依据。
本人比较笨,我不明白什么是负有举证责任,A被人告了,难道A还要向原告,法院提供证据来证明A自己犯错误吗?那岂不是自己害自己?为什么还有提供证据呢?

行政处罚必须是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所以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依据,以证明自己做出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如果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的,当认定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和依据,是不合法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被告在作出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延期提供。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对未采纳的证据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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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1、被告A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意思是,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行政机关的被告,应当对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证据和法律、行政法规等。
  2、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不能提供或者逾期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法律依据的,法院将视为没有依据,依法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你好,你的理解稍微有点跑远了。行政诉讼中的被告是什么人? 不是人,是法人,是国家机关或者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举个例子你清楚一些,比如你在路边市场开了一个小摊子,一天城管来了,要求你缴纳罚款5000元,你拒绝缴纳,城管要求你立刻缴纳否则不准再营业。你没办法只得缴纳,然后你越想都还是想不通,所以你一气之下将城管局告上法庭,要求城管撤销罚款的行政执法行为,退还5000元。
当你作为一个小贩,和城管站在法律的平台上进行衡量时,国家认为你是弱者(毕竟取证等方面你是私人,能力有限)故而出台司法解释,要求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时,必须为自己的行为(罚款)找出合理的依据——进行举证,如果无法举证的,认定没有这个依据——那就是乱罚款——则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赔偿你的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8-08
这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仅适用于行政诉讼。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只可能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被告只可能是行政主体
行政诉讼是为了保护公民权,限制行政权设定的,因此规定了特殊的举证责任,即被告负有义务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否则承担败诉风险。
就是说,公民告机关时,不需要公民证明机关违法,机关必须证明自己行为合法,否则机关败诉。
第4个回答  2013-08-08
A不是证明自己没有犯错,而是其要证明他作出这个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是有法律依据、程序合法等)
如果其不能够证明的话就说明他的行为是违法的
因为原告作为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方对于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作出的依据是什么他是不知道的
这个就是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