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失电子与共用电子对

是不是无法得失电子时,就共用电子对?

所谓的得失电子并不是真的电子就没了,而是指在成键过程中某个原子的电子发生跃迁,离开了原来的轨道,进入了新轨道,这个轨道有可能是对方的,也有可能是双方共有的(杂化),事实上即使是所谓的失电子的一方,它对这个“失去”的电子依然是有吸引力的。所谓得失电子或是共用电子对都是相对的,当这对电子对在两个原子核间运动,由于两个核的不同,会使得核对电子的吸引力不同而使电子对发生偏移,如果这个偏移幅度不太大,使得运动范围仍然处于两者之间,那么就是共用电子对;如果某一方吸引力远远大于另一方,使得电子对几乎完全进入吸引力大的那个原子的电子云范围,那么就形成了得失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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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08
这么想是没什么问题的~当然也有什么都不发生(不成键)这种可能;
越往后学就会发现其实所谓“得失”和“共用”没有那么明显的界限,共用电子偏向某一原子偏得多了,就变成得失电子了,
单纯就两个原子之间可能有哪些可能来讨论的话,这么说是没错,但是一个化学键不光是得失或者共用这么简单哦
第2个回答  2013-08-08
如果简单的理解成这样也可以。就是原子核对电子的吸引力大小不同造成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