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招标师《招标采购专业实务》知识:采购的主要方式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招标采购的方式主要有6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

但是我们经常在一些第三方信息聚合类网站上看到其他类型的招标采购项目信息,比如招标雷达网上的预告项目,实际上招标预告更多的是指招标计划,既然是计划,也就是并未进入招标实质阶段,只是表示出一种意向或者意愿,需要注意招标预告和招标公告的区别,两者是不同的,无论是法律定义还是具体内容上都有区别。一般情况下,招标预告比较多见于自主招标采购项目中,招标公告则常见于法定的委托招标项目中。

又比如招标雷达网上的预测项目等,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小编特地咨询了一下招标雷达这个平台的客服,得到的回复是:这是他们招投标AI机器人独有的项目预测能力,可以根据海量的招投标商业数据和不断进化的计算能力推测出未来3到6个月有采购需求的项目。

言归正传,接下来咱们分别谈一谈这六种招标采购方式及其特点: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特点: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 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应该肯定公开招标的优点是主要的,缺点则是次要的,因而在实践中,大力提倡公开招标,使公开招标迅速成为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方式,是符合工程交易发展潮流的。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特点: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3、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特点: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三是供求双方能够进行更为灵活的谈判。四是有利于对民族工业进行保护。五是能够激励供应商自觉将高科技应用到采购产品中,同时又能降低采购风险。

4、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这里有些朋友可能会将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及竞价搞混淆,在招标雷达网上就分别有竞价、竞磋以及竞谈这种招标采购方式,实际上竞价是指采购方报价,当场多家竞争,反复出价,价低者中标。竞争性磋商(竞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以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分最高者为成交候选人。竞争性谈判(竞谈):谈判小组以最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候选人。

5、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指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情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的一种政府采购方式。

6、询价采购:询价采购是指对几个供货商(通常至少三家)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一种采购方式。

特点: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至少为三家;只允许供应商提供一个报价。每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只许提出一个报价,而且不许改变其报价。不得同某一供应商或承包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报价的提交形式,可以采用电传或传真形式;报价的评审应按照买方公共或私营部门的良好惯例进行。采购合同一般授予符合采购实体需求的最低报价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以上就是对当前最主要的六种招标采购方式定义及其特点的介绍,希望能帮到招投标行业从业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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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3-02
采购的主要方式:

  招标——招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采购是政府和企业采购的基本方式之一。

  适用特点和条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这是一种最能体现招标投标优胜劣汰和“三公”特征,充分实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的招标采购方式。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招标,适用于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抢险救灾或时间紧迫、受项目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限制,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者公开招标费用与招标项目价值比较,不值得的小型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或无法公开招标的项目。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因投标人竞争的范围有限,可能会失去理想的中标人和达不到满意的竞争效果。

  询价——采购人一般向三个及以上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一般为一次报价,不得更改),且主要通过价格评审比较,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一般适用于技术标准规格统一的现成货物和服务,市场成熟,货源充足,单价较小又差别不大,且主要比较价格,而无需进一步考察评价供应商能力和实施方案的货物和服务采购。询价采购程序简单、节约采购时间和费用,但竞争性、规范性弱,选择范围窄。

  比选——是采购人公开发出采购信息,邀请多个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提供报价和实施方案,按照事先公布的规则和标准进行简单明了比较,择优选择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适用于金额较小,达不到招标采购标准;或时间紧迫,具有公开性要求,既要对比价格,又要对比能力或实施方案的采购。

  磋商(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是采购人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多家(一般不少于三家)供应商或承包人发出谈判文件,分别通过报价、还价、等谈判商定价格、实施方案和合同条件,并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采购需求及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政府采购的原则)从谈判对象中确定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受采购时间、技术标准、市场范围限制,采购供应双方对采购物及对方意图都缺少了解,采购人只能通过与有限和特定的供应商或承包人进行灵活、充分的谈判,才能充分、正确地表达、沟通与确定采购的意图要求、供应服务的能力、实施方案及其技术标准规格,从而选择满意的采购物及交易对象。与招标相比,谈判采购程序简单,周期短,可以避免盲目竞争。但是,竞争性弱、透明性、规范性差,容易作弊。

  政府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四项条件:招标失败、不能确定详细技术规格要求、采购时间紧迫、无法计算价格总额。

  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是采购人直接与只有的供应商进行谈判采购,商定价格和合同条件的采购方式。也称直接采购。

  适用特点和条件:适用特点和条件与竞争性谈判采购相似,且程序更加简单,没有竞争性。

  政府采购规定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三项条件:供应商、不可预见的紧急采购、与原有项目的一致配套。

  招标、询价、比选、磋商通常是卖方竞争的采购方式。

  竞买——采购人通过参加拍卖向拍卖人发出竞买表示,从而达成交易的采购方式。竞买通常是买方竞争的采购方式。

  适用于采用拍卖方式选择标的购买者的采购,其价格是惟一选择购买人的竞争因素,无需考虑购买人实施能力和方案。

  采购与招标的关系:①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是常用和主要的竞争采购方式。②采购是属于买方主导的购买行为,招标是属于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方式,既有购买行为,也有出售或出让行为。

  招标与拍卖的区别:拍卖主要是拍卖人通过购买者以公开、多次竞价(密封拍卖和反向拍卖采购除外)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应价者的出售方式;

  招标则主要是招标人通过出售者公开、一次性、密封投标竞争,选择最有竞争力的供应和承包人及其实施方案的购买方式。但是出售标的物使用招标或拍卖没有严格的界限,实践中有许多情况采用招标方式出售标的物,例如土地使用权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