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一方过世另一方健在怎么过户

如题所述

由另一方和子女们协商一致,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就可以去房管局办理。
一、办理手续问题
1.如果房产是商品房,房产证只有健在一个老人家的名字,这是可行的。老人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房产证等,即可将房子卖给其中的某一个子女的(当然部分城市有限购,子女需要有买房资格,这个就不展开讨论了)。
2.如果房产证有两个老人的名字,或者房产证只有已经去世那个老人的名字,或者房产是房改房等特殊房产,健在的老人无法单方面办理过户手续。这个对于老人家来说,还是有可能发生的。
3.如果房子有抵押,有查封,或者其他限制出售的情况,自然也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这个不展开讲了。
4.如果是房管局认定可以过户,那么携带齐全的证件即可办理过户给某个子女,如果房管局认为交易不符合条件,就会当场退件,不可以办理相关的手续。房管局在审核交易条件的时候,不会审核业主的房产是否夫妻共有,是否婚后购买,是否得到配偶的允许,只需要房产证有名字的人出面卖房即可。房改房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是当年分配房产的时候通常是分给夫妻的,故而房改房出售需要提交房改房缴款明细表,审核配偶情况,如果配偶去世了,依然需要办理继承方可出售。
二、子女遗产分配问题
老人去世了,老人的遗产按理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如果有抚养协议,按照抚养协议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遗产,如果都没有,则按照继承法法定分配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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