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小一初一积分入学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
2023年1月28日,宝安区教育局发布了通知,明确继续实施2020年1月21日印发的《宝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积分入学办法(修订稿)》,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月21日。也就是说,宝安区2023年小一初一积分入学办法保持不变!还是沿用3年前发布的政策内容。
温馨提示:2022年起,深圳10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已取消了独生子女加分!
根据申请人户籍和居住情况,设置8个基础分值:
1.宝安户籍,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下同):积105分。
2.宝安户籍,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下同)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下同),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95分。
3.宝安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70分。
4.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购房:积100分。
5.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无产权房(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85分。
6.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并且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有产权房(即不能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在入学当年出具的无房证明):积65分。
7.非深户籍,学区购房:积75分。
8.非深户籍,学区租房或有特殊住房:积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