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3-07-18
不一样![编辑本段]企业什么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二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三是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五是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对愿意自谋职业、申请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按企业职工人平不超过当地上年度企业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不同工龄的职工应有所区别。企业可根据自己的生产经营状况和支付能力,在人平3倍以内自行确定一次性安置费标准。� 各企业具体确定办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将企业安置费总额除以在本单位职工的总工作年限,计算出每一工龄的安置费标准,职工应领取的安置费为本人本单位工作年限乘以统一的安置费标准;二是在企业安置费总额内,按不同的工作年限段确定不同的安置费标准,同一工作年限段内的每一年的安置费标准一样,各工作年限段内的职工按本人本单位工作年限乘以本工作年限段安置费标准,即为应得安置费。� 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的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