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规范中关于构造柱的规定

如题所述

根据《砌体规范》6:2:5,“当梁跨度对240mm砖墙大于等于6米时,宜加设壁柱或采取其他加强措施”,这里的其他加强措施,通常的做法就是设置构造柱。本文将详细介绍构造柱的设置要求和注意事项。
🏗️设置规定部位
根据砌体结构体系.砌体类型.结构或构件的受力或稳定要求,以及其他功能或构造要求,在墙体中的规定部位设置现浇混凝土构造柱。
📏间距要求
构造柱的间距,当按组合墙考虑构造柱受力时,或考虑构造柱提高墙体的稳定性时,其间距不宜大于4M,其他情况不宜大于墙高的1,5--2倍及6M,或按有关的规范执行。
🔗连接要求
构造柱应与圈梁有可靠的连接。构造柱与墙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宜小于1m。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截面和配筋要求
构造柱最小截面可采用 240mm×180mm, 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 箍筋间距不宜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度时超过六层、8度时超过五层和9度时,构造柱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4,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房屋四角的构造柱可适当加大截面及配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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