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准生证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准生证 ,也就是《生育服务证》,是中国大陆夫妇想生小孩子前的必办的准备手续。它起到一个备忘录的作用,便于计生部门为已婚妇女上门提供避孕药具。如果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初婚(已经拿了 结婚证 )、未生育(小孩是第一个孩子),那么在小孩出生之后补办准生证也是可以的,不会罚款。但如果是初婚,但是是在小孩出生之后才拿结婚证,那么,不管 准生证什么时候办 ,都会有罚款,大概在1000元左右,各地有所差异。如果夫妻二人有一个是 再婚 ,符合生育情况的,一定要先去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之后才可以生育。 温馨提示:办理准生证是生宝宝前必须经历的,各地程序有所不同,要耐心办理哦! 准生证办理流程 工具/原料 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 身份证 、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 领养 、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其他材料: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办理前询问女方单位计生管理部门,无工作者可以去询问居委会;B.双方1 寸免冠照片1 张。 小提醒: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办理准生证所需材料、要求、流程可能会有差异,仅供参考! 准备好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需要三级证明,(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计生委章) 拿该申请和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在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 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然后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法律客观: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欠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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