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去自理能力可以离婚吗

如题所述

要看情况,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且又没有自理能力,需要人照顾,那么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但若是瘫痪的一方同意,且有其他监护人照顾,就可以离婚。如果起诉离婚,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是可以离婚的。

一般命令不会判决离婚如下:
1、夫妻感情未破裂。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无特殊情况的,男方不准提起离婚诉讼,提出离婚的,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且不存在重大过错的,为保护军婚,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生活不能自理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各级别的判定依据分别是: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不能自理的情形。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指派专人护理。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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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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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9-07
夫妻一方失去自理能力,是否可以离婚,要根据当地婚姻法律法规来确定。

一般来说,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因疾病、残疾等原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夫妻共同生活,不能履行夫妻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但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来确定。

在某些地区,如果夫妻一方失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护理和照顾,而另一方又无法承担这种责任,可能会导致夫妻关系破裂。此时,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离婚,并获得离婚的批准。

总之,夫妻一方失去自理能力是否可以离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的婚姻法律专业人士或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便得到更加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