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如题所述

没有劳动合同仲裁可以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首先,工资支付凭证是一个重要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定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工资支付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这些记录可以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或者相关的支付凭证。

其次,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也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相关的缴纳记录可以作为证据。这些记录通常可以由社会保险机构提供。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提供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件、服务证件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这些证件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身份和地位。

另外,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等也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这些记录通常由用人单位保管,因此劳动者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最后,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是一种有效的证据。如果有其他劳动者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他们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82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7条的规定,在三个不同的时间段,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各有不同,《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经济上的严重不利后果——双倍工资,以此来解决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的问题。

但考虑到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劳动合同法》在确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唯一合法形式的同时,也规定了1个月的宽限期,用人单位在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均为合法,不用承担法律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才开始承担双倍工资的不利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不能用口头方式通知。所谓书面形式,参考《合同法》第11条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可以认为书面形式一般是指书信、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在实践中一般还包括布告(公告)式通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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