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目录详细列出了对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至关重要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涉及的类别包括:
长度测量</: 竹木直尺、套管尺、钢卷尺、带锤钢卷尺、铁路轨距尺
面积测量</: 皮革面积计
温度测量</: 玻璃液体温度计、体温计
石油与能源</: 石油闪点温度计、谷物水分测定仪、热量计
质量与衡器</: 砝码、天平、秤(各类类型)
强制检定的详细列表涵盖了众多领域,确保了从燃油加油机到眼科设备的精确性能,确保了各类商业和医疗操作的公正性和安全性。
三、地方灵活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量行政部门可根据本目录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调整强制检定的具体项目,以适应特定地区的特殊需求。
四、权威解释与实施</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此目录的最终解释,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开始实施,标志着计量管理的严谨与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