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武汉万科物业案场当安全员,之前招聘的时候是要求身高在170CM以上就可以了。做了五个月,现在公司进行了改革,要求所有安全员身高必须在170CM以上,不符合身高要求的都需要调离岗位,前往物业服务中心上班,而物业服务中心是三班倒的,需要上夜班。我无法胜任这个岗位,不想去新的岗位。现在公司给我们两个选择:1个是去新的岗位,一个是辞职。我现在非常纠结,我真的不想去新的岗位,想辞职,但是辞职需要一个月,我该怎么办啊?有没有什么法律文件可以帮助我的?请高手指点,不胜感激!!!
非常感谢方律师的解答!
合同没有约定调岗。因为现在公司为了提升服务品质,对于身高和形象有了更高的要求,而我的身高又达不到现在公司制定的要求,所以他们要把我调离现在的岗位,并且速度非常快,从下通知到上新岗位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我现在一心想走,就是想有个快速离职的办法,而公司又不能不答应,且不能为难我或变相以各种理由克扣我的工资。
你可以和公司谈判,如果公司不同意你立即离职,你就要求公司继续提供工作条件,恢复你的岗位。毕竟,你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是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公司因自身经营需要调整岗位要求,并非你自身原因造成“不适岗”。公司无权强制调动你的工作岗位,更何况新岗位的工作条件(三班倒)劣于原岗位条件。
和公司去谈判吧,你的要求是合理的。祝你成功!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