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

青岛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

重磅!

一、参与条件:城阳区户籍(城阳区无户籍)

1.具有城阳区户籍且满足青岛市人才类别规定的七类人才。其中,人才对应最高学历(含非全日制)享受相应层次政策;全日制硕士可享受第四层次对应政策;夫妻双方均为第四层次及以上人才的,可享受夫妻双方中最高层次人才上一层次对应政策。

2.具有非城阳区的青岛市户籍人才,且在青岛市其他区市有一套住房的人才,可以申报购房,但必须在签定正式购房手续后一个月内承诺将户籍迁至城阳区,并由所属单位加盖公章确认。

二、补贴比例及共有比例

A.1-4级人才:单位补贴总房款的30%,合同中占共有比例30%,单独开发票,个人占70%比例;

B.5-7级人才:单位补贴总房款的20%,合同中占共有比例的20%,单独开发票;个人共有比例占80%。

三、共有产权到期后,如何进行回购

A.1-4级人才:在城阳区范围内工作并享受共有产权政策满8年后,由人才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企业同意,并由相关部门批准后,无偿赠送30%产权;

B.5-7级人才:自办理完购房网签之日起满5年后,由个人将剩余20%的产权回购,回购价格按照 “孰低”原则,即5年后市场价高于原购房价的,人才按原购房价回购;5年后市场价低于原购房价的,人才按5年后市场价回购。

四、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资金如何筹集

1.按照产权比例,人才个人承担购房总价款的80%(或70%),并自行筹集资金;企业承担并自行筹集购房总价款的20%(或30%),这部分资金作为购房首付款一次性到位。

2.人才个人可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贷款及抵押手续按照金融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五、购房流程及资料准备

1.人才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属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报至企业,人才所属单位与企业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后,由企业汇总向区人社、自然资源部门进行购房资格认定。

2.人才进行资格认定需提供以下资料:

(1)人才类别资格认定:个人申请、学历证明、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户口簿(户籍不在城阳的,带着承诺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资格认定:家庭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证明。

六、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享受面积

第一层次人才不限面积;第二层次限制180平方米(含)以下;第三层次人才限制160平方米(含)以下;第四层次人才(含全日制硕士)限制140平方米(含)以下;第五、六、七层次限制120平方米(含)以下。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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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3
办法中规定:共有产权住房与公租房同属于我国保障性住房范畴。其中,共有产权住房是面对具备一定资格的困难住房家庭,对他们进行配售。符合条件的家庭按一定的出资比例,与政府所指定的机构共同持有房屋产权,并享受不同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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