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师是指“中国中小学中不列入国家教员编制的教学人员。为农村普及小学教育补充师资不足的主要形式。除极少数在农村初中任教外,绝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小学。一般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由学校或当地基层组织提名,行政主管部门选择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包括文化考查批准,发给任用证书)。生活待遇上,除享受所在地同等劳动力工分报酬(1979年后享受‘责任田’外,另由国家按月发给现金补贴),除极少数在农村初中任教外,绝大部分集中在农村小学。
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的区别:
1、身份有所不同
公办教师的其身份是国家公职人员。
2、产生的历史背景不同
公办教师是国有学校的产物,民办教师则是社队、乡村民办学校的产物,前者是国有制,后者是集体所有制。
3、承担的任务有所差异
公办教师是国有教育的主体力量,占教师数量的大多数,除了承担素质教育的任务外,还承担着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民办教师是乡村学校教师的补充力量,具有公办教师不可替代的作用,承担着农村教育的重大任务,补充了农村教育师资不足的问题。二者都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