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情况:一部分员工已经退休,另一部分员工需到单位新址上班,(他们的房屋均具有产权证,单位新址和原址城市的房价具有较大的差值))请问如何安置和补偿?
谢谢您的回答。我要补充一下我们单位的情况。单位原址已转让出去,单位职工必须限期拆迁。转让费用已归单位。这种情况有产权用户的房屋应该怎样补偿?
追答两个方法:1、原单位回购已分配职工的住房,然后整体交用对方公司,价格应该是协商解决,然后由员工自己在新公司地址所在地区购房,在员工未购新房之前公司应提供宿舍和补助。2、职工将原住房免费交给本公司,由公司交付对方公司,同时公司应在一定时间内为员工提供拥有产权的面积和价值均不少于原有住房的新地址的住房,在此前应提供宿舍和补贴。
追问谢谢,现在的问题是,单位只按原址市场价补贴,而新址房价要高许多,即要在新址买房,同等面积,须多支出几十万,这意味着单位搬迁,职工因买房致贫,显然不合理,请问应采取何种方式维权?
追答最好的办法就是,职工集体选几位代表,大家都写授权书委托代表和单位谈判。谈判内容的底线是:1、所有职工可以同意单位的“只按照原地区市场价补贴,余额由职工自行承担”;2、但前一条同意的前提是:在职工未购买新房之前,由单位提供住房暂时免费供员工使用,在职工购买新房后无偿退出归还单位;3、前面两条原则同意后,具体协商细则,例如单位提供的宿舍不用太大,水电气暖等费用职工自行承担,单位可以组织协助职工与某开发商团购降价购房,宿舍可以离单位远点以降低费用,等等。表示出职工们的诚意,相信单位会通情达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