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7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实收资本找人验资,后把资金抽掉,属于违法税法行为,是不允许的,处罚起来相当严重的。
通常是实物资产(固定资产、存货等)或无形资产(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则该部分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需经过持有资产评估资格的或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并以经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作为股东的投入额。以实物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50%;以无形资产作价投入的,所作价投入的无形资产不得超过公司申请的注册资本额的20%。实收资本是你办公司而实际已经出的钱,公司法规定是不允许撤回的。如果你没有出钱,那说严重点,就是虚假出资。按公司法,注册资本是可以分次认缴的。所以只能查实收资本,只要你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去做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