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某些公司存在工会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难道权利可以大于一切吗?要作为经理或者董事需要什么呢?学历?还是资历?还是政治思想?还是责任呢?什么样的责任有哪些人来承担呢?还是所有人来承担呢?还是钱?还是物品呢?
追答你好,1.公司存在公会?公司内部存在公会这个令我十分费解。公会即同业公会,即旧时同行业的企业联合组成的行会组织。公司怎么可能存在公会?你诉说的公会可能要进一步解析一下。公司需要解雇一个员工,原则上不需要通过工会的。公会的存在价值在于维护这个行业人士的合法权益。2.权利不可能大于一切,这个说法不科学。有权利就必然有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离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3.我上一个回答中提及到懂事,监事,经理,是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以及商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提出的,一般情况很少涉及,不必深究。懂事和经理是如何产生的,我建议你在百度百科搜索一下,因为内容较多,一言难尽,希望见谅。因为你问到公司制度中不同的职位应该承担何种责任,合伙企业法有相关规定的,因为条款是在太多,再次希望你谅解。最后,我认为如果想要解决你的问题,请提供具体案情,不然你问的问题太过广泛,我也难以一一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