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的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过程是怎样的?

1、需要带什么材料
2、在哪里办理(具体地点)
3、具体过程是什么样子
4、其它

(1)青岛的结婚登记办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402室。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

(2)办理结婚证所需材料:本人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结婚证办理程序: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证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结婚登记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28

青岛的结婚登记办理地点: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402室,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要求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流程:

结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的流程进行

青岛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扩展资料: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政务服务网-青岛市-结婚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结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1-28
(五)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当事人双方自愿结婚;
7、提交3张大2 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现场拍照);
8、当事人双方提交户口簿(集体户应提交首页和本人登记页,或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六)登记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1、初审
当事人双方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查验证件是否齐全有效→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2、受理
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监誓人面前签名→宣读本人的声明书→监誓人签名;
3、审查
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打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提交照片→婚姻登记员签发《结婚证》→加盖公章;
4、登记(发证)
核实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见证当事人“领证签名”栏内签名→向双方当事人颁发结婚证→宣布双方当事人: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祝贺新人。
(七)收费标准: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青政发〔2008〕59号)暂停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青岛市婚姻登记处 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 83862830
市南区婚姻登记处 延安三路105号 68896199
市北区婚姻登记处 浮山后六小区乐环路18号 88759599
四方区婚姻登记处 鞍山二路61号 85648856
黄岛区婚姻登记处 紫金山路101号 86975312
崂山区婚姻登记处 仙霞岭路17号 88898765
李沧区婚姻登记处 四流中路41号 84634260
城阳区婚姻登记处 山城路202号 87868075
胶州市婚姻登记处 北京路市政府大楼 82206599
即墨市婚姻登记处 鹤山路207号 87556167
平度市婚姻登记处 南京路105-7号 84389230
胶南市婚姻登记处 大连路187号 85166022
莱西市婚姻登记处 香港路与天津路交界处 88400682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1-28
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最好在户口所在的区登记所登记
第一步领表格,填表
第二步,审核
第三步,照相,(还有拍个视频,可选择)
第四步,领证,呵呵
第4个回答  2013-01-28
身份证,户口簿(是集体户的要到单位所管辖的派出所开个户籍证明)。就这么简单。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白头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