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行政许可吗

如题所述

  不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要求行政相对人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而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2015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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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的一种法律性文件。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在施工之前,甲方需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内容,配合施工方办理行政许可。
第2个回答  2013-01-28
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办法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的。规定环境影响评价的流程如下:设计单位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主管机关组织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环保主管机关依据报告结论下达批准文件。其中,专业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报告(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属于专业技术文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则是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