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

如题所述

一、特许经营按特许双方的构成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制造商和批发商。

2、制造商和零售商。

3、批发商与零售商。

4、零售商与零售商。

二、特许经营按授予特许权的方式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单位特许。

2、区域开发特许。

3、二级特许。

4、代理特许。

(1)制造商和批发商。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经营体系就属于这种类型。其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指定地区使用特许者所提供原浆并装瓶出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使用制造商的糖浆生产饮料并装瓶,再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分销产品。可口可乐是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和零售商。汽车行业首先采用这种特许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在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也有同样的特许加盟关系。它的许多特征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有相似之处,并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分销商的方式已经成为经营模式的特许。

(3)批发商与零售商。这种类型的业务主要包括计算机商店、药店、超级市场和汽车维修业务。

(4)零售商与零售商。这种类型是典型的经营模式特许,代表企业是快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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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2-31
一、特许经营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较早出现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品牌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销权。特许者向被特许者提供技术、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以及在规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对被特许者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不作严格的规定。这类特许经营形式的典型例子有汽车经销商、加油站以及饮料罐装和销售等。目前在国际上这种模式逐渐向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演化。

2)、"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它不仅要求加盟店经营总店的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经营方针等都要按照特许者规定的方式进行。被特许者缴纳加盟费和后继不断的权利金(特许权使用费),这些经费使特许者能够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广告、研究开发和后续支持。这种模式目前正在国内外快速发展。

二、特许经营按特许双方的构成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制造商和批发商

软饮料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体系属于这种类型。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指定地区使用特许者所提供糖浆并装瓶出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使用制造商的糖浆生产饮料并装瓶,再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分销产品。可口可乐是最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和零售商

汽车行业首先采用这种特许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在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有同样的特许加盟关系。它的许多特征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有相似之处,并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分销商"的方式已经成为经营模式特许。

3)、批发商与零售商

这种类型的业务主要包括计算机商店、药店、超级市场和汽车维修业务。

4)、零售商与零售商

这种类型是典型的经营模式特许,代表企业是快餐店。

二、特许经营按授予特许权的方式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单体特许

单体特许是指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特许者与加盟者直接签订特许合同,被特许者亲自参与店铺的运营,加盟者的经济实力普遍较弱。目前,在该类被特许者中,相当一部分是在自己原有网点基础上加盟。单体特许适用于在较小的空间区域内发展特许网点。

优点:特许者直接控制加盟者;对加盟者的投资能力没有限制;没有区域独占;不会给特许者构成威胁。 缺点:网点发展速度慢;总部支持管理加盟者的投入较大;限制了有实力的被特许者的加盟。

2)、区域开发特许

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开设规定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由区域开发商投资、建立、拥有和经营加盟网点;该加盟者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开发商要为获得区域开发权交纳一笔费用;开发商要遵守开发计划。该种方式运用得最为普遍,适用于在一定的区域(如一个地区、一个省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特许网络。特许者与区域开发商首先签署开发合同,赋予开发商在规定区域、时间的开发权;当每个加盟网点达到特许者要求时,由特许者与开发商分别就每个网点签订特许合同。

优点:有助于开发商尽快实现规模效益;发挥开发商的投资开发能力。 缺点:在开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特许者无法发展新的加盟者;对开发商的控制力较小。

3)、二级特许

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二级特许者扮演着特许者的角色;对特许者有相当的影响力;要支付数目可观的特许费;它是开展跨国特许的主要方式之一。特许者与二级特许者签订授权合同;二级特许者与加盟者签订特许合同。

优点:扩张速度快;特许者没有管理每个加盟者的任务和相应的经济负担;二级特许者可根据当地市场特点改进特许体系; 缺点:把管理权和特许费的支配权交给了二级特许者;过份依赖二级特许者,特许合同的执行没有保证;特许收入分流。

4)、代理特许

答:特许代理商经特许者授权为特许者招募加盟者。特许代理商作为特许者的一个服务机构,代表特许者招募加盟者,为加盟者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它是开展跨国特许的主要方式之一。特许者与特许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特许者与加盟者签订特许合同,合同往往是跨国合同,必须了解和遵守所在国法律;代理商不构成特许合同的主体。

优点:扩张速度快;减少了特许者开发特许网络的费用支出;对特许权的销售有较强的控制力;能够对被特许者实施有效控制而不会过份依赖代理商;能够方便地中止特许合同;可以直接收取特许费。缺点:特许者要对代理商的行为负责;要承担被加盟者起诉的风险;要承担汇率等其他风险。

商业特许经营的类型有:直接特许(单店授权)、区域特许(区域授权)、复合特许(区域二级授权)
直接特许是指:特许商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加盟商,加盟商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投资设立一个特许经营网点,并开展经营活动,加盟商不得向他人转授特许经营权。
区域特许是指:特许商授予加盟商在指定的地域和时间内,直接投资开设并经营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数量的特许经营网点,但不得向他人转授特许经营权。
复合特许是指:特许商将指定地域的特许经营权授予某个加盟商,允许该加盟商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规定,在指定的地域内招募新的加盟商,该加盟商既能以区域加盟商的身份开设若干加盟店,也可作为分特许商向他人转授该特许经营权。
第2个回答  2017-01-03

  商业特许经营类型分为:生产特许、产品-商标特许、经营模式特许这3类。

    生产特许。受许人投资建厂,或通过OEM的方式,使用特许人的商标或标志、专利、技术、设计和生产标准来加工或制造取得特许权的产品,然后经过经销商或零售商出售,受许人不与最终用户(消费者)直接交易。

    产品-商标特许。受许人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和零售方法来批发和零售特许人的产品。作为受许人仍保持其原有企业的商号,单一地或在销售其他商品的同时销售特许人生产并取得商标所有权的产品。

    经营模式特许。受许人有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企业标志以及广告宣传,完全按照特许人设计的单店经营模式来经营;受许人在公众中完全以特许人企业的形象出现;特许人对受许人的内部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具有很强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