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合同是否有效

甲方与乙方互相协商。甲方同意将6口人的自耕水田转让给乙方经营更重。经协商双方达成了转让协议。特签订如下合同:一、甲方同意将自耕的6口人水田地转让给乙方经营更重,转让期为二十三年(自二OO五年至二O二七年十二月末合同终止)。二、转出的水田地7.2亩,从二OO五年起由转入方经营更重,土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带合同期满后乙方将土地所有权归交甲方。三、从转出年份起,甲方在二OO五年至二O二七年应交的费用由乙方负责交付。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动,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变。四、甲方自耕的岗地,每年承担的义务工有乙方给交付,其它应缴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五、此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双方必须履行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甲方:崔长发 。乙方:苑辉。二OO五年十二月十日
经调查2005年就已经取消了两工一车和农业税提留款各种费用了

合同有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中间的“转让”实际是“转包”;“所有权”应是“承包经营权”。但考虑到民间,农民对法律的很多东西不是太清楚,并且转包过程中的土地用途没有发生变化,不违背国家法律,也有力土地利用效益的发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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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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