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我伺候你爸这么多年,遗产我也有份,这件事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霍大爷有个独生子。那个年代的人,独生子女相对还是偏少,家里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疼爱有加。

儿子聪明、独立、有主见,从小眼里就有活,学习成绩还好。在父母眼里,儿子今后绝对是能“成大事”的孩子。

儿子不负父母期望。似乎没费什么劲就考上重点大学,毕业之后找到一份相当不错的工作。

儿子年过三十才结婚。父母催促过好多次,霍大爷想着早点抱孙子,儿子的想法却是要靠着自己努力,打点家底之后再考虑个人问题。按照儿子的话说:

“爸妈,你们把我从小养到大,参加工作了,再也不能吃你们花你们的,我自己挣钱,孝敬你们,养活我自己。我找媳妇,必须也要找个孝顺的。”

为这个事,霍大爷跟儿子发过好几次脾气,有时候话说急了儿子也不让着,父子俩没少拌嘴。

儿子说到做到。工作之后没几年,升职很快,收入也越来越高。后来谈了个女朋友,俩人很合得来,这才结婚,也算是了了霍大爷一桩心事。

儿媳妇很懂得孝顺,天天哄得霍大爷老两口高高兴兴。霍大爷时不时在老同事面前有意无意显摆:

“都说婆媳难处,我们家那口子,跟儿媳妇,比亲闺女还亲。我儿子,不错,有出息,有出息。”

儿子在钱上很少计较。逢年过节都会包个大红包给父母。夫妻俩之间搭配合,给父母的事儿,都交给媳妇;给岳父母的,都是儿子来。俩人的想法很清楚:在对方家长面前多表现,不就是让老人们都安心、舒心么?

所以说,一个家庭成不成功,看的不是有多少钱,而是有多深的感情。

【2】打算“续弦”,与儿子起冲突

家人,总会有进进出出。

霍大爷七十来岁了,打算再找个老伴儿。那个时候,原配走了刚刚三年左右的时间。

霍大爷跟儿子谈起这个想法的时候,儿子从情感上不太接受:

“爸,我妈刚走两、三年的时间,你就想着再婚,对得住我妈么?而且都这么大岁数了,你说找个人过来干什么?安安生生地得了。

爸,你是担心身边没人伺候?你说,我这儿子当的怎么样?我妈还在的时候,哪天不是我三天两头的往家跑?我妈不在了,你还担心我不管你?”

儿子说话虽然有点冲,但对父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孝顺。虽然说父亲再婚这件事,当儿子的无权干涉,但是与母亲的感情摆在那里,从心理上,比较抵触。

一开始霍大爷还耐着性子跟儿子商量:

“我找个老伴儿过来,还能伺候伺候我,不是也减少你们的麻烦么?”

不说还好,儿子一听这话更加不高兴:

“爸,你要真这么想,我更反对。

你找个老伴儿,就是为来伺候你么?你让人家怎么想?我就问问,如果人家找你是为了要你过去伺候,你乐意不?”

说了几次无果,霍大爷也急了:

“我好言好语跟你商量,看你这一套套的。我愿不愿意我说了算,少给我讲这些没用的!”

霍大爷没搭理儿子的意见,找了一个“年轻”的后老伴儿,比他小六岁。

事儿已定,儿子也没再说什么,只能继续做自己该做的事情——隔三差五地回去看看父亲和阿姨,为老人处理一些家中的琐事,逢年过节依然为老人包个红包……

刚开始的时候,在儿子看来,父亲与继母的关系不错,继母对自己至少从态度上表现的也还算比较亲。

回过头来想想,也是,人,甭管什么岁数,都有精神上的需求。当初自己的反对,说出于对母亲的感情,心理上不接受父亲再婚;换位思考一下,或许有些自私——只是从自己的角度,而没有考虑父亲对于精神上的渴望。

但是不管怎么样,父亲再婚这件事,在儿子心里始终有那么一点疙瘩。

【3】父亲说话不算数

转眼间,父亲再婚过去两年多时间。

一天晚上下班,儿子买了一些新鲜蔬菜,给父亲送过去。一开房门,客厅黑着灯。儿子下意识喊了一声“爸”,父亲回了一声就在耳边,吓了儿子一跳:

“爸,你在啊?天都黑了怎么不开灯?”

儿子把灯打开,父亲就在旁边的沙发上坐着。儿子看了一眼餐桌,空着。紧张地问了一句:

“怎么了吧?哪儿不舒服么?都这么晚了怎么不做饭?”

话音刚落,阿姨从屋里出来了:

“我伺候不起你爸!”

很明显,俩人吵架了。看样子,身体应该没什么事儿。儿子稍微宽了宽心,问道:

“怎么了?”

谁也没说话,过了一会儿,还是继母先开口了:

“你好好问问你爸!”

说完扭头进了屋,锁上了房门。

霍大爷看了看儿子,说了一句:

“没事,闹了点别扭,没大事。你要没什么事儿回去吧。”

这种情况,儿子想着怎么能回去?摸进厨房,简单做了点饭菜,喊阿姨吃饭,阿姨没理会。父子俩相对无语,简单吃了点,儿子回去了。

随后几天儿子心里一直惦记着。阿姨的话里有话,肯定不是因为简单的生活琐事吵架。跟父亲打过好几次电话问情况,那边一直支支吾吾。后来被逼急了才跟儿子说了实话:

“当时找你阿姨的时候,她提出条件说要把名字加到房子上,怕万一我先走了没有保障。我当时琢磨了一下,答应了。”

儿子一听,明白了,问了一句:

“你当时心里真是这么想的?”

霍大爷顿了顿,冒出两个字:

“不是。”

儿子急了。

“爸,你看你这事儿办的!

这事你怎么能随便答应?你当初怎么想的?房子又不是你一个人的,是你和我妈两个人的!跟她有什么关系?

退一万步讲,你既然答应了,又不做。不是在骗人么?”

霍大爷听到儿子带着质问、埋怨口气的话,脾气又上来了:

“你阿姨过来之后,吃喝拉撒都花的是我的钱,有哪点对不起她了?非得揪着房子说事,不就是惦记上我这点财产了么?这么折腾,离!”

对于父亲的做法,一开始儿子就不乐意。既然父亲坚持,随了老人愿就算了。谁知父亲还闹这么一出出来。折腾这些事儿干什么?

从比较客观的角度上看,父亲的动机也好不到哪去。当然,阿姨当时提出来的这个条件,在儿子看来,也没什么好心。

【4】财产,我同意分给你

这个事情,儿子很难处理。

鼓动父亲离婚?似乎有点挑拨离间;让父亲把房子加上阿姨名字?更不可接受。无奈的选择,只能是他们日子爱怎么过怎么过,当儿子的,尽到该尽的义务罢了。

从那以后,每次儿子回去的时候,总感觉特别别扭。

几年之后,霍大爷过世了。

处理完后事,阿姨主动找到儿子,说起遗产分割的事情。

“你爸应该跟你说过,要在房子上加我名字。拖了这么多年,临走了也没兑现。我没别的意思,就想着有个依靠。你爸留下来的财产,我应该是有份的,而且这个房子我也想住着,你看怎么过分法。”

关于父亲、或者说父母遗产的事情,在父亲再婚之后儿子考虑过。阿姨提得这么直接,儿子也没有必要遮掩:

“房子是我爸妈的。里面有我妈的一份,我妈走之后,我有1/4,我爸有3/4。

现在我爸走了,按照法律,应该是我和你分我爸3/4那部分,你有3/8,我有5/8。”

阿姨不同意。

“你爸当初答应过房本上加我名字的。这个房子就相当于我和你爸一人一半。现在你爸走了,要分也只能分他那一半,有一半是我的。

你这么说,让阿姨很寒心。白伺候你爸这么长时间……”

听完这些话,儿子打心眼里对眼前这个阿姨厌恶。

“不客气地说,你不用说那么可怜,你没安什么好心,我爸也有点动机不纯。所以这才是我刚才提出来,谁也别说什么,按照法律规定的来。

你想住,可以给你住,毕竟这些年来你还照顾我爸了。你不想住,你那些份额值多少钱我给你,房子过户给我。

两个方案,你自己选。”

阿姨愤怒了:

“你们一家子都没安好心!”

儿子没解释什么,只是平平回了一句:

“我承认我爸的想法做法有问题。话说回来,你也没什么好心。怎么选,你决定。”

【5】结语

按照法律来讲,儿子不应该干涉父亲的再婚问题。

但是,不得不说,作为子女,对父母晚年再婚提出自己的意见、想法甚至顾虑,是必然的,不管出于什么考虑。

先说说霍大爷。按照霍大爷再婚的理由,确实难以让儿子接受。一个是对于母亲那份感情,另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儿子是有原则的,父亲找个后老伴儿的动机之一是想找个人伺候,找了个年轻六岁的。所以,儿子认为,父亲的动机不纯。

再说说阿姨。当时与霍大爷再婚的时候提出的条件是把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说是希望生活有保障,你能说她没有想分财产的想法么?更关键的问题是,霍大爷居然还答应了,却没有兑现。所以,阿姨感觉被骗了——谁是因,谁是果,谁能说清楚呢?

所以结论是:双方都没安好心。

作为儿子,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尊重法律。

这是晚年再婚家庭中很可能会面临的问题。霍大爷的财产属于其婚前财产,与再婚配偶无关。但是,一旦过世、发生继承,对方具有合法的法定继承权,就可以有权利来分割。

现实中,估计多数儿女都不太愿意接受这样的结果——毕竟,财产是自己爸妈挣来的,自己又对父母很孝顺,未了被一个没有什么太多感情、对家庭财产没什么贡献的人来分走,应该都不会那么乐意。

我国法律规定了:子女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的决定;婚姻自由。从这个角度,似乎晚年再婚的事儿与子女无关。但是要注意,晚年再婚,不是两个人的事儿,是父母、子女、继父母三类家庭之间的关系问题,割裂任何一方出去,都是不合情理的。

通过这个事情,有几个点与大家分享一下:

1.晚年再婚的目的,非常重要。

希望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够晚年生活幸福——子女孝顺,夫妻关爱。但是,一定要搞清楚再婚的目的是什么。如霍大爷,动机就是找人来伺候,能指望对方啥也不图来白干活么?如阿姨,把分房产作为再婚的条件,能指望霍大爷、包括霍大爷的儿子心甘情愿相信是“纯洁”的夕阳爱情么?

所以,目的不同,结果是否尽如人意,不要怪罪别人,全是自己种下的因。

2.晚年再婚,要考虑到再婚配偶和子女的利益。

单纯把财产全给子女而不考虑对方,或者把财产给到对方而不考虑子女,都是不对的。

晚年再婚家庭,要同时兼顾两个“负责”——对再婚老伴儿负责,对自己的子女负责。

    再婚老伴儿,是陪着自己走完最后一程的人,不能“用完就甩了”。不要给自己的子女,注意,指的是孝顺子女,留下太多麻烦。

从财产角度,在动机纯粹的前提下,实现双方利益兼顾——

用遗嘱来解决财产分配问题。可以选择把财产留给孩子,但是要求孩子对继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或者保留继父母在房产中的居住权——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附条件遗嘱;也可以选择把不动产留给孩子,把一部分流动资产(例如现金)给到后老伴——不动产的继承相对会比较麻烦,而且产生争议的可能性更大。

不要寄希望于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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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04
我觉得的确应该给继母分一些遗产,毕竟她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陪在你们的父亲身边那么多年,给她一些心灵上的安慰。
第2个回答  2021-03-03
那就要看继母和你的父亲有没有领结婚证,如果两个人领了证,她的确能够分得一部分遗产。
第3个回答  2021-03-02
遗产继母应该有份,既然她嫁给了你爸,成为了你的继母,她就有权利分得你爸爸的遗产,做人不能太自私。
第4个回答  2021-03-02
我觉得的确是这样,作为继母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毕竟也是爸爸的配偶,所以她应该分得一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