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但是欠我的钱一直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因为种种原因我被公司辞退,但是公司的行政说多补个我一个月工资让我自己写辞职报告,辞职报告内我写进去了公司应该补偿给我的工资,以及我在职期间的差旅补助未报销,以及公司压我的提成,共计24000多,辞职报告公司领导都签订了,但是我离职了老板就是不签字,公司行政说我普通业务员只需要总经理签字就代表已经离职,但是他们欠的钱一直不给我,每次我索要的时候都说钱一定会一分不少给我,现在就是时间问题。在一个因为我是做业务的,在我手里有欠款客户业务,公司规定欠款客户业务的款收回来才能给我提成,但是未收回款项的提成也只有1800多块钱,我现在就要我的工资。报销和已经收回款的提成,公司就是一直以各种理由托着,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后,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在辞退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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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3
你不该写辞职报告的,这样你的经济补偿金就没有了,而且公司辞退你,本来就应该给你额外1个月的工资的,不过既然你现在只要工资的话,你就去劳动局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吧。或者你再和公司协商下,告诉公司若是他们不给你工资你就去投诉。建议你和他们谈的时候录音,把你的情况都再说一遍,让单位那边承认你说的,这样你投诉或仲裁的时候证据也会更充足,对你更有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2-03
(1)打110找警察
(2)找律师
第3个回答  2019-05-05
那种贱人杂种,缺德就不是人,祝它全家生孩子没屁眼,还要欠一屁股债;上街被车撞死,出门被打劫,开车撞死人;一辈子活在地狱深渊,生不如死;全家鸡犬不宁,永生永世不得安宁。

它家生的孩子孙子被人剁成肉酱、生吞活剥煲汤喝;世世代代被诅咒,生前活着像狗,死了没人抬;日日不得安宁,夜夜活在恐惧中。

白天被蛇咬,晚上被蟑螂蚊虫咬;男人被阉,女的被狗奸;它们的父母生前挨饿受冻,风餐露宿,死后受地狱严刑拷打,灵魂永生永世不得安宁。谁让它们干那种不是人的缺德事,死有余辜,活该,这是报应……
第4个回答  2013-02-03
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