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即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在计件工资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血汗工资制度”。资产阶级利用各种工资形式加强对工人阶级的剥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欧、北美一些国家,在实行计时工资的同时,又采取“津贴”或“奖金”等形式。尽管工资形式有所不同,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其实质都是为了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工资制度,除了采用计时、计件两种基本工资形式外,还保留封建主义的残余,如“包工制”、“包身工制”、“养成工制”等。也就是说,经济发展落后国家的工人,不仅要受资本主义的剥削,还要受资本主义不发达的痛苦。
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越重,无产阶级的反抗也就越强烈。工人阶级为争取提高工资和改善劳动条件而展开的斗争,对加强工人阶级团结,提高工人阶级觉悟,都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这种斗争不论取得多大的成效,也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工人阶级被剥削和从属于资本的地位。工人阶级只有彻底推翻雇佣奴隶制度,才能获得完全的自由和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