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监察局的下设机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1

行政效能监察室(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投资软环境工作督查办公室)
工作职能:1、负责全市行政效能监察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2、对全市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市和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施监督,受理对市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效能和工作作风问题的投诉、举报、申诉和控告;
4、承担开展行政效能电子监察日常工作;
5、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对行政效能及投资软环境问题的投诉事项;
6、查处涉及行政效能和干部作风的案件,实施责任追究;
7、根据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效能建设日常监督检查、电子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加强行政效能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联系涉及行政效能建设和行政效能监察的其他工作
干部管理室
工作职能:干部管理室主要职责:负责本机关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市纪委、市监察局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提名、考察和报批工作;办理派驻机构除市管干部以外的其他正、副处级干部的任免手续;审核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及市级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选;调查研究并提出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配备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和党组织抓好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调训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监察综合室(源头治理工作协调办公室)
工作职能:监察综合室(源头治理工作协调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反腐败抓源头的组织协调和情况综合工作;负责收集、综合全市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业务;承办局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负责起草以监察局名义向市人大、市政府和省监察厅的工作报告和行政监察工作报告;负责以监察局名义与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市)县人民政府的联系;负责组织协调、办理省监察厅和市人大、市政府交办的有关行政监察工作事项,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负责特邀监察员的有关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民主党派的对口联系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
工作职能: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承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情况收集、综合分析、考核考评及相关活动执行的情况;组织全市性或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以及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督促检查;督促检查领导干部执行有关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协调并配合市委有关部门组织部抓好区(市)县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所属单位党员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并做好有关情况的综合汇总工作;协调配合市国资委、市总工会抓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承办市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受理并承办市委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市纪委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干部考察和监督检查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负责承办向民主党派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的工作;完成委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三室
工作职能:纪检监察三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各区(市)县的市管干部违纪案件及其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所负责地区及其下属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联系:武侯区、高新区、龙泉驿区、温江区、崇州市、双流县、新津县,以及第六、第七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联系的市级部门。
纪检监察二室
工作职能:纪检监察二室的主要职责:负责除公检法司以及审计、工商、税务部门以外的市级各委、办、局以及市委直接任命的市政府投资公司的市管干部的信访件核实和违纪案件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上述市级部门(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联系:青羊区、金牛区、都江堰市、邛崃市、大邑县、蒲江县,以及第四、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所联系的市级部门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资委。
研究室
工作职能:研究室主要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调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重点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完成重点课题的调研;负责纪检监察刊物的编辑工作;负责市纪检监察学会的日常工作
纠风工作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工作职能:纠风工作室(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调查、分析、综合全市行业不正之风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专项治理的建议和加强行风建设的意见;按照上级纠风办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的纠风工作;组织、参与或配合有关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调查处理属于不正之风方面的重大问题及纠风案件。
案件审理室
工作职能:案件审理室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审理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立案调查的案件,并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复审、复议或复核不服市纪委、市监察局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审理区(市)县市级部门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复审、复议或复核党员和国家公务员不服区(市)县、市级部门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协调、指导区(市)县、市级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
纪检监察一室
工作职能:纪检监察一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办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和外地纪委来蓉办案的工作,做好案件管理和查办案件的情况综合、经验总结工作,联系、指导派驻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审计、工商、税务部门纪检组的查办案件工作,做好案件剖析,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法规室
工作职能:法规室主要职责:负责起草制定地方性纪检、监察政策规定;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参与拟订制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党内法规和行政法规及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的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纪检监察法规调研、试点等任务;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工作;进行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的解释、咨询;了解、分析和报告纪检监察法规的施行情况;组织、协调本委局依法治理工作;审查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上报备案的政策规定;检查督促纪检监察法规的执行情况;承办市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完成委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宣传教育室
工作职能:宣传教育室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担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全市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工作;归口管理纪检监察系统的电化教育。
执法监察室(招标投标工作监督办公室)
工作职能:执法监察室(招标投标工作监督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法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组织开展专项执法监察;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参加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活动;参与有关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查处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纪案件;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
参与重要招投标活动的监督;开设成都市招投标监督网,受理招投标举报投诉;对招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根据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法规制度。
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工作职能:信访室(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事项;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申诉;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访信息;开展信访督查,核实或澄清对领导干部的一般性信访反映;督办市委、市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领导同志要结果的信访件(或案件);定期排查上报不稳定因素,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委局机关信访举报件的统一管理;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