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判给一方以后,另一方是否还有权利要求赔偿

如题所述

首先问题不够明确,如果指的是离婚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应该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与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一并处理:
法条参考: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指的是已经判决离婚之后,又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并导致另一方受损,可以在一年之内再次提起重新分割财产。
法条参考:
《婚姻法》第47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9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18条: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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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03
看判决书是否生效,如果双方均在收到判决书后15天内没有依法提起上诉,则此判决生效,你不能就判决书中财产再主张权利;离婚案件中只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才能提起损害赔偿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2-04
离婚后财产判给一方,要分情形1、是否存在有共同财产未依法进行分割的情况,如有,你可另行起诉,要求对未进行分割的财产进行分割2、已起诉到法院,法院将财产判给一方,这时,你要在你签收的判决书15天内依法上诉,如未在15天的上诉期内上诉,则你就已经尚失了对判决书中所涉及的共同财产主张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13-02-03
在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无过错方也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第4个回答  2013-02-03
要看具体情况,在一方存在家暴、虐待、重婚、私生子等等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
第5个回答  2013-02-04
易法通给解答:
离婚后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而要求赔偿也应适用此规定,但是不知道楼主基于赔偿的理由如何。想咨询更多,可以到易法通的网站。
第6个回答  2013-02-03
没有了,不过是一审的话你可以上诉在上诉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