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不批是违法行为。用人单位没权强留员工,员工只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工即可。但是,强行离职,用人单位可能会说是"自动离职",结算工资时也许会麻烦。建议跟单位沟通一下,说明理由,如果说不好,书面向劳动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