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这种情况的!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我和她是2011年5月20号结婚的,现在没有孩子,也没有债务,金钱方面全是属于自己的(谁挣得属于谁),男方家父母修的房子,结婚后住在里面,女方和我协商好了,她不要我家一切东西(如:电器,家具等),只要她当时陪嫁的(如:被子,褥子,电动车等),结婚时,买的三金(戒指,项链,耳环),她也只要耳环,其余的她都不要,至于她给我买的戒指也没有具体说明要还是不要,结婚时,给她的彩礼,她说会退给我一半,也就是5000千;婚后,她父母给了我们地基,我父母拿的钱,修了一栋3层的楼房,共花费:6.9W左右,但是当时我家有事,问她家借了3.5W左右,现在我们商议后,房子我不要了,她只需要退给我修房的钱(这个钱,我们还没有算好,而且当时我家花了6.9W修的房子还要减去她家借给我家的钱,剩下的钱她一分不少的退还给我家),其他的没有什么了!
我看了很久离婚协议书的写法,但是我还是不知道怎么去写,麻烦哪个律师有空,帮我写个电子版的,发到我邮箱([email protected]),谢谢,万分感谢!
我们还有一个重要的约定,也就是,现在把离婚协议书写好,但是先不离婚,半年后,如果双方任何一方找到了他(她)的另一半,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离婚,另一方不得阻挠,或者半年后,双方虽然没有找到另一半,不管哪一方任然决定离婚,另一方也不得阻挠,但从鉴定协议后,双方就没有任何夫妻关系,直到半年后见面的决定!
这个决定,我个人认为可以从新写一份协议,不知道是否妥当?

我们还有一个重要的约定,也就是,现在把离婚协议书写好,但是先不离婚,半年后,如果双方任何一方找到了他(她)的另一半,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离婚,另一方不得阻挠,或者半年后,双方虽然没有找到另一半,不管哪一方任然决定离婚,另一方也不得阻挠,但从鉴定协议后,双方就没有任何夫妻关系,直到半年后见面的决定!
这些在离婚协议上书写,没有意义。写好了。立即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否则,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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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2-20
离婚协议要就子女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进行明确,可以请律师帮你起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子女抚养及财产进行分配。
离婚协议要以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后,才有法律效力,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若你们的离婚协议已经民政局办理离婚后或经法院判决,有就法律效力了,对方不履行,你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按协议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2个回答  2013-02-20
协议离婚是需要约定清楚双方的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及双方的抚养义务 是可以委托律师草拟的
第3个回答  2013-02-19
如果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第4个回答  2013-02-19
好象闹着玩,看这协议你们还是有感情的,为什么要离啊?
如果财产分割能协商解决都无异议,那不必要写那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