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已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但自己网上查询还是有免于刑事处罚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免于刑事处罚“并不冲突,需要厘清其中的关系。
”免于刑事处罚“说明曾经受到过公安机关调查、检察机关公诉甚至法院审判,结果没有受到相应的惩罚,仅此而已!一个没有任何犯罪行为的人也可能被误调查过,重要的是”无犯罪记录证明“,用人机构一般也以这个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分析
从刑罚理论来说,”免于刑事处罚“仅仅意味着一个公民曾经遭受调查、公诉或审判而没有产生相应结果,根据罪刑法定和现代法治原则,未经审判不得随意认定一人有罪,因此,”免于刑事处罚“与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不冲突。从逻辑上讲,“免于刑事处罚”也并不是什么负面消息,如果对相关人的生活造成负面影响的,那也只能说明周围人对罪刑法定原则和国家公诉原则的理解还不是很透彻,有进步空间,至于用人单位,“无犯罪记录”证明足矣,“免于刑事处罚记录”本身并没有多大的意义。
另外,提问者在何处查询到自己有”免于刑事处罚“的信息?无论是司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都不应擅自公开相关信息,公民应提高维护个人权益意识。如果存在不当披露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要求其删除,甚至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2-18
说明有过刑事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决定免于刑事处罚了。免于刑事处罚的,还属于具有犯罪记录,而情节较轻或具有法定的免于刑罚的情形,没有予以刑事处罚。追问

那为什么派出所又为我开具了纸质无犯罪记录证明呢?

追答

这得问你派出所了,也许办事人的法理运用与理解不一样。曾经有一判处过缓刑的罪犯,对于判处缓刑的在五年内又犯罪是否属于累犯问题、当时办案警官就与我产生不同意见,他认为缓刑属于考验期而没有实质执行刑罚,再犯罪不属于屡犯,我认为他首先是犯罪且定罪了,只是符合缓刑条件而没有收监(所)执行,五年内再犯罪属于累犯,且不适合缓刑了。最后在适用刑罚确实没有再予缓刑。
所以,有时理解不一样,可能他理解是免于刑事处罚,不作为犯罪处理或对待,也许他是对的。(但我认为我的回答是对的)

第2个回答  2020-02-18
你这种情况是派出所没有跟网警部门沟通好,网警没有收到你无犯罪证据的通知,造成信息不对称。所以你在网上的记录是免于刑事处罚。追问

但我以前的确有过一个免于刑事处罚的案子,那为什么派出所为我开具了证明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2-18
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是证明你没有犯罪记录,而免于刑事处罚并不是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