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诉请法院不会受理。
赃物可直接找办案机关,要求退还。精神损失在刑事诉讼中是不可以要求赔偿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九条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有关机关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追问就是说赃物也可以不退还给我们
追答脏物只要可以追回,而且确定是你的就应当退还给你的。
追问赃物已经没啦
追答没有的情况下,如何返还。
追问假如价值是1.5万他只还给我五千剩下的我怎么管他要
追答法院依法裁判,一般会判决对方返还给你,只是对方可能现在没有,等有了,可以向对方追索。
追问那意思是说他也可以不还呗。他们就说没有。我们也没办法是吗
追答当然不是由对方说了算,公安局进行侦查时,肯定会对对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全面的调查的,所以不会存在对方有钱不还给你的情况。
追问他家人昨天赔偿我一万一千块钱 之后我给他出了一个谅解书。他会少判多长时间
追答会从轻处罚,具体还要看对方的手段、情节认定。
追问最短能判多久
追答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