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12-09
?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 第二十五条 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妻双方,享受下列优待: 推荐阅读: 全国各地法定婚假多少天详细介绍 (一)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实行晚婚的,其婚假为30天;实行晚育的,其产假为105天,并给男方护理假15天; 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一)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广东 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领取《独生子女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