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应遵循的原则:
1、集中统一发行原则。集中是指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代表国家的中央政府 — 国务院。统一是指国家授权人民银行统一垄断货币发行。除人民银行外,任何地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发行货币或发行变相货币。
2、计划发行原则。是指货币发行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有计划地发行。具体由人民银行总行提出货币发行计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经济发行原则。或称信用发行原则,是财政发行的对称。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情况,按照商品流通的实际需要而进行货币发行。这种发行是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增加货币投放,是为了适应和满足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对货币的客观需要。不会引起物价波动和通货膨胀。
扩展资料:
中央银行货币发行的流程:
1、提出人民币的发行计划,确定年度货币供应量。每年由人民银行总行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货币发行和回笼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后,具体组织实施。包括负责票币设计、印制和储备。
2、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报批的货币供应量计划。
3、进行发行基金的调拨。发行基金是中央银行为国家保管的待发行的货币。它是货币发行的准备基金,不具备货币的性质,由设置发行库的各级人民银行保管,总行统一掌管,发行基金的动用权属于总库。
4、普通银行业务库日常现金收付。人民币的货币发行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的现金收付业务活动来实现的。各商业银行将人民银行发行库的发行基金调入业务库后,再从业务库通过现金出纳支付给各单位和个人,人民币钞票就进入市场。这称为“现金投放”。
同时,各商业银行每日都要从市场回收一定的现金,当业务库的库存货币超过规定的限额时,超出部分要送交发行库保管。这称为“现金归行”。货币从发行库到业务库的过程叫“出库”,即货币发行;货币从业务库回到发行库的过程叫“入库”,即货币回笼。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币发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币发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货币发行制度